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校园活动  社会实践
  
上海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接收应届毕业生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1/16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744   返回


我局系上海市公安局所属现役单位。根据2013年接收大学生计划,希望从贵校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专业,接收学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优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的应届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若干名。请支持并推荐。
    基本条件和要求

    1、接收对象须为党员或团员,现实表现良好,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历清白,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条件。

    2、限招上海户籍学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协调,反应敏捷,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C字表4.9;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在校期间曾入伍服役的,可适当放宽。

    3、接收对象为参加统一高考入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主要专业课程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休学半年以上,有境外学习生活经历的毕业生,不在接收范围。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业实践上有突出成果的,优先接收。

    采取集中推荐的方法,请学校汇总审核学生材料后,于2012年11月2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徐汇区康平路178号      邮编:200030

    联系人:蔡继伟、吴海      联系电话:021-64153348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