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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23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042   返回


 

 关于召开校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会,各研究生学生社团:

上海师范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将召开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流程

20141031日(周五)上午: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20141031日(周五)下午: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海师范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修订、审议并通过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3、进行提案征集工作,听取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代表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构成意向

1、由各学院按代表名额推选产生。具体要求:

1)出席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青年中的优秀成员。按照全校研究生总数,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86名。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中应有各级学生干部,也应有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并兼顾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2)出席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研究生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3)努力学习,严于律己,能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团结同学,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4)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以1314级学生为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有极强的为同学服务精神;充分体现代表性,综合考虑男女比例、学历层次、民族、年龄、专业等因素;

2、代表由各学院的研究生代表构成。其中,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25%;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人数;二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一)。

四、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要求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根据多数研究生同学的意见,经与有关单位党、团组织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研究生和有关方面意见。

2、组织考察。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着重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和群众基础。考察期间,要听取候选人预备人选所在学院内外研究生和有关方面意见,并征求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

3、选举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酝酿,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4、正式上报。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各选举单位须于1027日(周一)160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二)《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汇总表》(附件三)报送校研究生会办公室(东五202)或“研代会”秘书处,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shnuyhbgs@163.com

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五、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规模及组成

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设委员48名。设常务委员5名,常委中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

 

六、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1、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

2、委员候选人条件:我校1314级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改革开放;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较好的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有较强的为同学服务精神且课余时间较充足;为保证校研究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各选举单位应适当考虑现任在职校研究会学生干部。

3、具体有关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四);自荐者请到校研究生会办公室(东五202)领取《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附件五)。

4、正式上报:请各学院须于1028日(周二)1600之前,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和《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汇总表》(附件六)交到报送校研究生会办公室(东五202)或“研代会”秘书处,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shnuyhbgs@163.com

具体联系方法:齐久祥   18317082758

                  韩兴光   13248245190

                  汪毕文   18301709086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学院代表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上海师范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汇总表

4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5、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自荐表

6、上海师范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关于召开校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知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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